新華社天津10月23日專電(記者周潤健、朱天驕)繼9月24日迎來農曆九月之後,10月24日又迎來農曆馬年的第二個農曆九月,即“閏九月”,民間有傳言說,閏月不宜“嫁娶”。專家表示,“閏九月”雖然很罕見,但也是正常曆法演變所致,公眾不要被民間一些說法所誤導,“不宜嫁娶”說法實屬荒唐。天文教育專家、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趙之珩介紹說,我國農曆規定大月30天,小月29天,一年12個月共354天或355天,比一個回歸年(平年365天,閏年366天)的天數少11天左右,3年下來,就少了1個多月。久之,就會出現時序和天時錯亂的現象。為瞭解決這個問題,便採用增加“閏月”的辦法。現行農曆置閏方法是“十九年七閏”,每隔2年到3年,就必須增加1個月,增加的這個月叫閏月,因而,農曆的閏年就有13個月。相對來說,閏四、五、六月較多,閏九、十月最少,而十一月、臘月和正月不置閏月。關於“閏月”,在民間流傳著一些說法,認為閏月不宜“嫁娶”。比如,有人認為結婚講究的是“一錘定音”,可是閏月卻意味著重覆。還有人認為,閏月是為了彌補缺少的天數硬加上去的,實際上是不存在的,這樣的月份不能結婚,否則不會幸福長久。趙之珩說,“閏月”是農曆曆法上的巧妙安排,系正常曆法現象,不論“閏”哪個月,公眾都要以平常心來對待,不必將其與婚喪嫁娶、吉凶福禍等相聯繫。記者翻閱天文年曆發現,下一個有閏月的農曆年份出現在2017年,為“閏六月”,而要想再碰上“閏九月”,則需要等到2109年。  (原標題:“不宜嫁娶”說法荒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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